一、编制依据
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2、《建筑设计与防火规范》(GB50016-2006)
3、《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8)
4、《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
6、《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2003.11)
7、《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设计规范》(RFJ013-2010)
8、《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9、《防空地下室通风设计》(07FK02)
二、主要的施工方法和技术要求:
1、在施工中要按照设计图纸的具体要求及人防、消防报警、通风排烟有关安装验收规范(规定)进行。
2、施工必须注重工程质量。
3、采购的通风、排烟材料、零部件、设备必须符合特殊行业规定,由具有生产资质的厂家生产,并有零部件、设备出厂检验报告、出厂检验证书等质量证书。
4、系统只有调试合格后,竣工图及测试资料齐全才能组织验收。
5、安装完毕必须根据人防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规定)和施工安装图纸及要求进行验收与检查,并认真做好验收检查记录,以备参考。个别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后,要组织复检。
6、安装竣工后,系统控制操作说明应制成图表,张挂于控制室。
三、主要设备安装
1、风机机组等设备在安装前必须仔细检查,要求表面完好无损,各种资料齐全,性能参数符合设计要求,方能安装。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安装,消防风机采用减振支吊架安装。
2、风机箱机组安装时,其底部与基础之间应垫两层橡胶减震垫,外型尺寸:240x240x20.长边长小于1000mm时,每边垫两组;1000~2000mm时,每边垫三组;大于2000mm时,每边垫四组。
3、选用的人防防护通风设备,必须是由具备人防专用设备生产资质的厂家生产。
4、平时通风的防护处理:
5、平时防空地下室设置通风系统,应不破坏地下室的战时防护功能。
6、平时通风管道不得穿越防空地下室的防护墙(板),防空地下室的各防护单元的平时通风系统应各单独设置。
7、平时进风口建筑专业已设置集气室,平时通风的设备应直接与集气室相连,不得在防空地下室防护墙(板)上开洞接设备。
四、风管制作
2、镀锌钢板等钢材必须具有制造商的产品质量证书,并具有化学成分、机械性能等文件。镀锌钢板表面不得有裂纹、重皮肤,无机械损伤等缺陷。
3、镀锌钢板风管应根据施工图尺寸与施工现场校核无误后方可落料加工成形。
4、风管咬口采用联合角咬口,金属板材的拼接、圆形风管的闭合缝均采用单咬口。圆弧应均匀,咬缝应严密,宽度应一致,不得有十字交叉拼缝,尽量减少横向拼缝。风管表面应平整,凹凸不大于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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